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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照射宠物DR上岗前需要进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添加时间:2024-04-01 12:18         浏览次数:         来源:宠物DR

现在宠物医疗设备得到高速发展,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宠物诊疗机构配置X射线装置如宠物DR。宠物骨折或者有其他疾病不能通过直观看出来的。宠物诊所医生都会使用宠物DR来做辅助检查。但是有时候宠物医生没有加强防护,就在宠物DR室给宠物拍X片做检查。这样也是会受到X射线的辐射。因为X射线上岗是属于职业病危害岗位。长期的辐射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宠物医生也需要接受X射线照射的上岗前都必须进行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话是不能担任放射工作的。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需要进行整改罚款。开展宠物放射诊疗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对本机构的X射线危害的职业病防治,需要知道并做到以下内容:
建造X射线机房时寻找专业防护施工队伍,对机房四方及上下方墙体进行屏蔽防护,尽可能隔室操作,使用铅防护门并安装工作指示灯张贴警示标识进行提醒。放射工作人员跟宠物主进入DR室需要穿戴铅衣、铅帽、铅手套等做好防护,减少X射线的辐射。避免暴露在照射范围中。宠物医生上岗前、在岗时、离开岗位时候的职业健康体检。如果检查异常就需要复查跟调离放射岗位。实施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在劳动合同中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X射线危害相关内容。定期委托职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机房防护、放射诊疗设备性能进行检测。不能忽略了对人的保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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